AMZ123获悉,近日,据外媒报道,TikTok正试图摆脱欧盟《数字市场法案》(DMA)认定的“大型互联网平台”身份。
当地时间5月12日,TikTok母公司字节跳动出庭位于卢森堡的欧盟法院,希望推翻欧盟委员会此前对TikTok的监管分类。这也是欧盟最高法院首次受理与DMA相关的平台认定案件,结果可能影响欧洲未来对大型科技平台的监管方向。
TikTok于2023年9月被欧盟认定为“大型互联网平台”,原因是其在欧盟月活跃用户超过4500万。与TikTok一同被纳入这一监管框架的还包括Alphabet旗下Google、Meta、苹果、亚马逊、微软以及Booking.com等大型科技公司。
根据DMA规定,被认定为“大型互联网平台”的企业需要遵守一系列更严格的监管要求,包括提高平台互操作性、限制平台偏向自家服务、限制跨服务整合用户数据等。如果违反规定,企业可能面临最高相当于全球年营业额10%的罚款,重复违规时罚款比例最高可升至20%。
事实上,TikTok此前已经尝试推翻这一认定。2024年,欧盟普通法院曾驳回其上诉,认为TikTok符合DMA关于“大型互联网平台”的三项标准,包括具有重大市场影响力、成为企业接触用户的重要渠道,以及拥有稳定且长期的市场地位。随后,字节跳动于2024年9月继续上诉至欧盟法院。
在此次庭审中,TikTok代理律师Bill Batchelor表示,TikTok并不符合欧盟认定“大型互联网平台”的条件。他指出,字节跳动的大部分市值和业务主要来自亚洲市场,与欧洲市场的商业环境、监管体系、语言和文化背景均存在明显差异,因此不能简单套用相同标准。
TikTok还强调,平台用户并不存在明显“锁定”现象,70%至80%的TikTok用户同时也会使用Facebook、Instagram、Snap以及X等其他社交平台,这种现象被称为“多平台并行使用(multihoming)”。
TikTok认为,这意味着卖家和广告主可以通过多个平台接触同一批用户,因此TikTok并未形成不可替代的市场控制力。
不过,欧盟委员会方面并不认可这一说法。欧盟委员会律师Mislav Mataija在法庭上表示,即使用户同时使用多个平台,也不代表不存在用户依赖,多平台使用并不能消除平台对用户和市场的影响力。
欧盟委员会还指出,字节跳动目前实际上是在要求欧盟法院重新解释事实,而不是单纯讨论法律适用问题,而这并不属于上诉案件的核心范围。
业内认为,这起案件的重要性已经超出TikTok本身。DMA是全球范围内首次针对大型数字平台进行监管的法规,其核心目标是提前限制大型科技企业的市场影响力,而不是等到出现垄断问题后再进行处罚。
因此,此次判决不仅关系到TikTok是否继续受到DMA约束,也可能影响欧盟未来对大型科技平台统一监管的执行力度。
如果TikTok胜诉,虽然不会推翻DMA法案本身,但可能迫使欧盟重新审视平台认定标准,并给其他大型科技公司带来更多法律挑战空间。目前,Meta也正在就Messenger和Marketplace的“大型互联网平台”认定提出异议。
目前,该案已由欧盟法院大法庭审理。大法庭通常只处理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。法院预计将在未来几个月内作出裁决,但尚未公布具体日期。
作者✎ Summer/AMZ1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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